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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及其他瀕危物種產品的全球貿易受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
(CITES)管制。

澳洲野生生物進出口受《一九九九年環境保護及生物多樣性保存法》(EPBC Act)管制。在EPBC 法之下,進口熊膽汁到澳洲是犯法的。EPBC 法由澳洲政府環境、水務、文化遺產及藝術部執行,其作用是管制涉及瀕危與受威脅物種,以及澳洲土生野生動物的貿易。

非法進口熊膽汁到澳洲將受到嚴厲處罰。個人將面臨:
• 高達$110 000的罰款, 及/或
• 長達10年監禁
• 或兩者兼施

公司將面臨:
• 高達$550 000的罰款

查詢有關替入口熊及其他瀕危物種法例的資料,請瀏覽環境、水務、文化遺產及藝術部的網站。